為美化校園環境,方便學院師生員工寄放自行車、電瓶車,維護校園秩序,特對非機動車管理作如下規定:
一、學院教職工、學生的自行車、電瓶車由物管免費保管。
二、自行車、電瓶車入棚時,車主應主動領取停車牌,取車時應主動将停車牌交車管人員。
三、教職工、學生将自行車、電瓶車按指定地點停放,嚴禁亂停亂放。
四、停車後,要鎖好自行車,帶好随身攜帶的物品。禁止将物品存放在自行車、電瓶車上,否則後果自負。
五、嚴禁轉借車輛憑證,因車牌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他人冒領的,後果自負。
六、在校園亂停亂放或不服從管理的,按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。